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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0:44
項目編號:WL2024ZZ130
項目名稱 | 環(huán)縣安廣 (略) 商業(yè)用房租賃項目(2024年第四批) | ||
項目編號 | -- | 產權子類型 |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4-09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4-15 |
承租人確定 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掛牌價直接簽約。 |
標的 概況 |
備注:(1)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自動順延10個周期。 (2)租期:3年,租金支付方式:年付。 (3)標的29-31,免租期1個月;標的33,無免租期;標的38,免租期3個月;其余標的免租期6個月。 | ||||||||||||||||||||||||||||||||||||||||||||||||||||||||||||||||||||||||||||||||||||||||||||||||||||||||||||||||||||||||||||||||||||||||||||||||||||||||||||||||||||||||||||||||||||||||||||||||||||||||||||||||||||||||||||||||||||||||||||||||||||||||||||||||||||||||||||||||||||||||||||||||||||||||||||||||||||||||||||||||||||||||||||||||||||||||||||||||||||||||||||||||||||||||||||||||||||||||||||||||||||||||||||||||||||||||||||||||||||||||||||||||||||||||||||||||||
出租方 | 環(huán)縣安廣 (略) |
特別 告知 | 因政策調整、規(guī)劃變動及其他非轉讓方因素引起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面積勘測誤差)均由承租人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成交價格。 |
交易 條件 | 資金交納方式 | 線下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須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容以出租方相關約定為準)并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賬戶足額支付首年租金及租賃押金,剩余租金按《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由承租人向出租方指定賬戶按期足額支付。 | |
承租人資格條件 | 1.具有良好商業(yè)信用和資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承租人應在付清房屋租金和租賃押金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共同辦理租賃標的交接相關事項,承租人不及時辦理租賃標的交接相關事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負。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租賃標的并了解相關情況,按要求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資格審查合格且交易保證金確認到賬的意向承租人,取得參與租賃資格。逾期未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租賃意向。 2.意向承租人應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3個工作日內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為準),并一次性付清首年房屋租金和租賃押金。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承租人應在付清房屋租金和租賃押金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共同辦理租賃標的交接相關事項,承租人不及時辦理租賃標的交接相關事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負。 3.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賃標的狀況、面積差異、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租賃標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4.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標的轉租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簽訂分包經營租賃等協議、轉借或調換使用。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收回租賃標的,承租人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賃押金等不予退還。 5.承租人裝修和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不得對房屋造成損害,且裝修裝飾必須符合安全、消防、衛(wèi)生、環(huán)保等標準要求,所有裝修費用及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租賃期滿后,若原承租方不再取得承租權,原承租人在不破壞房屋主體裝修的前提下,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自行購置的可移動設備及物品自行搬運,否則,歸出租人所有。 6.承租人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行業(yè)監(jiān)管等有關規(guī)定,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等。否則,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規(guī)(約)定使用標的并導致《房屋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7.租賃標的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水、電、暖、物業(yè)等費用由承租人向各征收部門或出租方按時交納,房屋租賃涉及的稅費由租賃雙方根據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 8.其他詳見《租賃項目承租申請書》《房屋租賃合同(待簽)》等租賃文件。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guī)則 | 意向承租人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guī)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人請務必在提交《租賃項目承租申請書》前了解標的情況、承租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租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jié)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競租。 | |||
現場展示 | ---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 |||
報名手續(xù) |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甘交所集團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人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納交易保證金至甘交所集團指定銀行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為承租人,甘交所集團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交易保證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為承租人,甘交所集團向出租方及承租人出具《成交通知書》,應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交清首期租金及租賃押金,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承租人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無息原渠道退還。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甘交所集團可以按照《租賃公告》中關于交易保證金處置的約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人應向甘交所集團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交易保證金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若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賠償出租方損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人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 (1)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團損失的; (2)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商業(yè)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竟爭,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 (4)意向承租人無故放棄受讓的; (5)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6)意向承租人與出租方私自達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人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團造成損失的。 特別提示:因承租人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交易價款低于本次交易價款時,該承租人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網絡競價 | 增價幅度(元) | --- | |
自由競價時間 | ---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 | ||
服務費 | 詳見《承租申請書》等報名材料。 | ||||
附件下載 | ---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聯系人:田經理;聯系方式:* 聯系人:蘇經理;聯系方式:*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城 (略) 87號中廣大廈9樓 (略) 西峰區(qū)宏達中心17樓 | |
技術支持 | 聯系人:蘇經理;聯系方式:* | |
其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眾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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