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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公務車購置競價采購競價公告
項目概況
(略) (略) (略) 公務車購置競價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本公告及附件獲取競價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0日 09:00(北京時間)前提交應答文件(報價)。
1.項目編號:NSCG(略)
2.項目名稱: (略) (略) (略) 公務車購置競價采購
3.采購方式(組織形式):競價
4.預算金額(元):(略).00
5.最高限價(元):(略).00
6.采購需求:
采購計劃編號 | 品目 | 數量 | 競價類型 | 預算金額(元) |
PLAN-2024-(略)-(略)-(略) | 其他乘用車 | 1 | 競價采購 | (略).00 |
注意事項:
采購進口產品的,以“財庫〔2007〕119號文”和“財辦庫〔2008〕248號文”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包括已進入中國境內的進口產品。
7.交貨期、交貨地點、技術要求、服務要求、售后要求、驗收要求等內容詳見競價采購需求明細。
8.合同履行期限:詳見競價采購需求明細。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3.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價。
三、獲取競價文件時間:2024年10月22日 18:00至2024年10月30日 09:00(北京時間)。
地點: (略) ( (略) )網站(http://**:8081/)下載本項目的競價文件。
方式:在線下載。
售價:免費。
四、應答文件提交 時間:2024年10月30日 09:00前(北京時間)
2024年10月22日 18:00至2024年10月30日 09:00
六、其他補充事宜 (一)供應商競價程序及時間安排 1.競價程序(1)投標響應。登錄 (略) (http://**:8081/)下載本項目的競價文件。供應商如確定參加競價,首先要在 (略) 網上辦事子系統(tǒng)(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網上報名, (略) 上辦事子系統(tǒng)后點擊“【招標公告】→【我要報名】”;如果是未注冊為 (略) (http://**:8081/)的供應商,請先辦理密鑰(請點擊), (略) (略) (略) 3185號南山智谷A座(深 (略) 總部大樓)3樓前臺(咨詢電話:0755-(略)、0755-(略)、(略))綁定 (略) 用戶,再進行投標報名。在網上報名后,點擊“【我的項目】→【項目流程】→【采購文件下載】”進行競價文件的下載。
(2)答疑。投標供應商在提問截止時間前, (略) 網(http://**:8081/)→“ (略) (略) 上辦事子系統(tǒng)(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項目】→【項目流程】→【提問】”功能點中填寫需澄清內容。
(3)報價。投標響應的供應商在競價截止時間前,對本項目報價,并上傳應答文件,并可在競價截止時間前對已報價格進行修改。方法為在 (略) 網上辦事子系統(tǒng)(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網上報名, (略) 上辦事子系統(tǒng)后點擊“【我的項目】→【項目流程】→【競價報價】”。
(4)確定競價結果。采購人按照成交原則,確定成交人。
(5)發(fā)布成交公告。采購人在競價截止后三個工作日內確定成交供應商并發(fā)布成交公告。
(6)領取中標通知書。采購人、中標(成交)供應商可在中標(成交)結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日后登錄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載打印電子中標通知書。
2.時間安排
(1)投標響應開始時間: 2024年10月22日 18:00(投標響應報價開始時間即為公告開始時間和供應商提問開始時間)
(2)供應商提問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6日 00:00
(3)采購人答疑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7日 00:00
(4)投標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10月30日 09:00
(5)報價截止時間: 2024年10月30日 09:00
(二)競價文件主要內容
1.項目競價文件由競價公告、競價采購需求明細、答疑內容和競價應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組成。
2.競價采購需求明細主要包含本項目的具體技術需求、交貨期等要求。
3.本競價文件格式適用于普通公務用車的競價。普通公務用車競價可以推薦至少1個品牌競價采購,也可以不推薦品牌競價采購。
4.競價公告和競價采購需求明細出現不一致時,按以下優(yōu)先順序解釋:
(1)本項目對供應商的資格及要求以競價公告為準,當競價公告與競價采購需求明細不一致時,競價公告優(yōu)于競價采購需求明細。
(2)本項目對商品的數量以政府采購計劃中的產品數量為準,競價采購需求明細中的產品數量應與政府采購計劃中產品數量相對應。
5.供應商按競價應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寫響應內容,應答文件可不用蓋單位公章。
6.除進口產品外,競價文件中不得設定要求提供代理證書、制造商對項目的特定授權或者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務承諾函等類似于特定授權形式的其他供應商資質要求。
(三)競價成交原則
1.有效供應商及數量。有效供應商是指參加本項目競價,且對本項目進行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有效供應商數量應不少于3家,否則項目競價失敗并重新采購。
2.本項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價法。完全滿足競價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按照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由采購人按照最低價法,確定最低報價的1家為成交供應商。當最低報價出現有兩家或以上供應商時,由采購人自主選擇1家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3. (略) 理。被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的供應商在其報價的基礎上上浮不少于10%。
(四)供應商實質性響應標準
對供應商競價應答文件是否實質性響應進行評定,供應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應標將被判定為未實質性響應:
1.報價總價超過政府采購計劃中的財政總預算,或者報價單價超過財政計劃中對應的單項預算。
2.推薦品牌競價的,供應商響應的產品品牌不在推薦品牌范圍內。
3.供應商響應的產品數量違背政府采購計劃中產品數量的。
4.供應商響應的交貨期長于本項目采購需求明細中約定的交貨期要求。
5.供應商響應的任意一項服務要求不符合本項目公告中約定的服務要求。
6.供應商響應的任意一項技術要求不符合本項目采購需求明細中約定的技術要求。
7.供應商應答文件中分項報價之和大于其競價總價的。
8.供應商應答文件未按競價應答文件格式規(guī)定內容、格式提交或填寫不完整。
9.采購需求明細中未明確已取得財政部門等審批部門同意采購進口產品審批件的,供應商選用進口產品參與競價。
10.供應商未按項目要求上傳競價應答文件或分項報價表的。
(五)競價有 (略) 理
1.供應商競價應答文件中分項報價之和小于其競價總價的,競價結果排序以競價總價為準,若該供應商中標,以修正后的分項報價之和為成交金額并簽訂合同。
2.項目競價失敗:若有效供應商不足3家時,項目競價失敗并重新采購。
3.成交結果確定后,如因質疑、投訴等情形被依法確認供應商成交資格無效的,如有效供應商仍不少于3家,則由報價次低的有效供應商替補成交,否則應當重新采購。
4.成交結果確定后,如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應當重新組織采購;但因情況緊急,重新組織采購不能滿足采購人要求的,經主管部門核實,則由報價次低的有效供應商替補成交。
按以上兩個條款確定替補成交供應商的,將替補成交供應商的情況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確定新的成交供應商;公示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應當重新組織采購。替補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或者成交資格被依法確認無效的,應當重新組織采購。
5.供應商競價截止后撤銷其競價,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訂合同或者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按照《深圳 (略) 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報主 (略) 理。
6.供應商應嚴格按照競價文件(競價公告、競價采購需求明細和競價應答文件格式)規(guī)定的要求誠信投標,并對競價行為和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凡出現《深圳 (略) 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和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將報主 (略) 理。
7.若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出現《深圳 (略) 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采購人或招標機構可將有關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予以通報。市、區(qū)財政部門將加大對違法違規(guī)供應商的懲戒力度,實施聯(lián)合懲戒。
8.供應商提交的競價應答文件按照《 (略) (略)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中標(成交)結果公示(公開)信息的通知》(深財購〔2022〕3號文)要求,分為信息公開部分與非公開部分。 (略) 公布應答文件(信息公開部分)時為計算機截取信息自動公布,如供應商誤將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放入應答文件(信息公開部分),相關后果由供應商自負;如供應商將必須放于應答文件(信息公開部分)的內容放入應答文件(非信息公開部分),將作投 (略) 理。
(六)質 (略) 理
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以下簡稱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潛在供應商已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競價文件的,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對競價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在獲取競價文件或者競價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 個工作日內提出。
2.供應商認為競價文件、競價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對照《深圳 (略) 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按《深圳 (略) 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要求,以書面形 (略) ( (略) 南山分公司)提出質疑。
(七)合同履約
1.鼓勵采購人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情況免收履約保證金,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
2.成交供應商應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競價文件內容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3.成交供應商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不得將成交項目轉讓(轉包)給他人。
4.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必須遵守本競價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簽訂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得違背競價文件確定的事項。
5.對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競價項目,采購人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采購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備案機構備案。
6.《深圳 (略) 政府采購條例》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供應商在政府采購中,未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簽訂、履行采購合同,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內禁 (略) 政府采購,并由主管部門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處采購金額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取 (略) 政府采購資格,處采購金額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罰款, (略) 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供應商必須誠信履約,采購人必須對競價項目實施組織履約驗收,必要時,履約評價工作實施機構將對實施項目進行履約抽檢評價。如未按合同履約,將按上述第6條規(guī)定、《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及其操作細 (略) 理。
(八)重要提示
1.本項目競價文件所涉及的時間一律為北京時間,供應商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 (略) (登錄 (略) )網(http://**:8081/), (略) 站公布的與本次競價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
2.本項目不得以解釋或說明的方式在競價結束后修改競價文件或應答文件內容。
3.若后續(xù)出臺的采購政策及相關文件對現有文件進行了調整或修改,則以新政策或新文件為準修改模板相應內容。
4.項目中標(成交)供應商可憑借中標通知書和采購合同向金融機構申請政府采購訂單融資,詳情可登錄深圳 (略) http://**#/(或從【 (略) 】點擊【 (略) 】),咨詢電話0755-(略)轉8或撥打0755-(略)。
七、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 (略) (略) (略)
詳細地址: (略) (略) 愛心大廈三樓
項目聯(lián)系人:張先生
聯(lián)系方式:(略)
競價采購需求明細:詳見附件
競價應答文件模板:詳見附件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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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