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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東高速公路東陽段、甬金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寧波至金華段(金華段)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詢比采購補遺書(第一號)
致各投標人:
本補遺書作為義東高速公路東陽段、甬金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寧波至金華段(金華段)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項目編號:XM2024YXBC-ORGCODE-0044/01)采購文件的補充和修改,是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本補遺書發(fā)給所有領取采購文件的供應商,本補遺書內容與采購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補遺書為準。
對詢比采購文件中評審辦法的補充
根據(jù)詢比采購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第三條評審方法第1項初步評審的規(guī)定,現(xiàn)補充初步評審內容:
評審小組評審中,發(fā)現(xiàn)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經(jīng)詢問核實,供應商無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證據(jù)證明其合理性的,經(jīng)半數(shù)以上評審小組成員確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供應商參與多個標段采購活動的,本項目其余標段響應文件也做無效響應處理,不再對其進行評審,也不影響采購項目繼續(xù)評審。評審結束后,評審小組應將有串通嫌疑的響應文件以及相關評審分析材料及時移交本項目監(jiān)督部門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即使最終無法認定串通行為成立,也不影響對其按無效響應處理的結果。
(1)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的文件制作機器碼(MAC地址)相同。
(3)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4)不同供應商從同一供應商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載采購文件、上傳響應文件、購買電子保函或參加響應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供應商的在職人員。
(5)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響應事宜。
(6)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響應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7)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8)不同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或者通過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購買電子保函。
(9)供應商之間協(xié)商響應報價等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10)供應商之間約定成交人。
(11)供應商之間約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與采購活動或者成交。
(12)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13)供應商之間為謀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應商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以上補充部分在詢比采購文件相應章節(jié)中已作同步修改。
采購單位:浙江 (略)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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